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省级权限)(首次申请)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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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000119106003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4679L2000119106003

本事项由省水利厅(已委托济南、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水利部门实施;已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实施,可委托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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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水利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9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30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前台窗口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68966232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大厅3楼C06省水利厅窗口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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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大厅3楼C06省水利厅窗口 - 3楼C06
审批结果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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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第7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第9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取得批准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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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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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现场或信函方式)或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事项属于我厅权限范围 -
受理 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级办理范围进行审核 1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
技术评审,并按需要组织听证 包括组织专家评审或书面函审(如有必要可开展现场核查)申请人修改方案、窗口复核。 4 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 -
审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3 符合相关规定 -
许可决定 出具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送达 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1 相关法律法规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申请书 空白表格).docx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申请书 示例样表).docx 内容填写真实、准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请根据项目填报相应承诺书,申请材料提供3份即可。 内容填写真实、准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空白表格).pd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示例样表).jpg 申请人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内容填写真实、准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内容填写真实、准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涉密项目需提供5份纸质材料。 -

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68966232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大厅3楼C06省水利厅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51767125

窗口投诉地址: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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